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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注册后查看1]APZXGL[CS]2注册后查看1-1
二、项目名称: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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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审咨询服务 | 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 合同包1(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 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完成所有服务。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验收要求:1期: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且满足采购人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完成所有服务。2.技术标准与要求1、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规范及技术要求,从安全性、规范性、合理性及经济适用性等方面开展评审;2、对报审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3、成立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项目技术方案及概算进行评审;4、在专家意见落实复核阶段,协调建设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等有关各方逐条答复、落实专家意见,并对专家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核;5、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题论证;6、对设计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评审报告;7、提交纸版评审报告8份及电子版1份。 | 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完成所有服务。 | 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完成所有服务。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验收要求:1期: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且满足采购人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完成所有服务。2.技术标准与要求1、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规范及技术要求,从安全性、规范性、合理性及经济适用性等方面开展评审;2、对报审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3、成立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项目技术方案及概算进行评审;4、在专家意见落实复核阶段,协调建设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等有关各方逐条答复、落实专家意见,并对专家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复核;5、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专题论证;6、对设计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评审报告;7、提交纸版评审报告8份及电子版1份。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鹍(采购人代表)、赵永文、伞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招标预算为基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中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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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 0.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新建鹤岗民用机场项目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
联系方式:****-8注册后查看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街交角地段AS7栋1-3层**号2层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注册后查看****
****年**月**日